【政策速递】——2023 年度“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现代物流产业链项目申报工作
2023-06-26 09:38:55

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现代物流产业链


按照《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实施办法》(成组通〔2022〕30 号)和《关于开展 2023 年度“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成组办〔2023〕23 号)有关要求,现将开展 2023 年度“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现代物流产业链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2023 年“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现代物流产业链项目支持对象总名额为 10 名。其中,链主企业的支持名额不超过5 名,产业链上下游关联配套企业的支持名额为 3 名左右,招商引智企业(项目)名额为 2 名左右,具体名额可根据推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二、遴选条件

包括但不限于我市现代物流建圈强链工作主要承载地和协同发展地及“四港六中心”,在物流供应链、航空物流、电商快递、铁路物流、冷链物流、多式联运、快运城配等重点领域,直接从事与现代物流及供应链有关的模式创新、管理运营、人才培养、研究咨询等方面水平拔尖、素质优秀、贡献突出的现代物流领域专业人才。

(一)基本条件(申报人应符合以下全部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序良俗,热爱物流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征信良好。

 2.年龄原则上不超过 55 周岁,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3.申报人为我市现代物流产业链企业全职工作的产业人才,从事现代物流发展相关工作,与成都市物流企业签订 3 年(含)以上劳动合同且全职在蓉工作。

 4.申报人所在企业应为在我市依法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税收解缴关系在我市的现代物流产业链企业。

(二)其他条件

1.技术型人才(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担任国家、省、市级物流(供应链)创新服务中心、物流技术研发中心等单位负责人,研究成果已落地转化并取得良好经济效益。 

(2)在无人机物流、物流数字化、智慧供应链、物流枢纽 规划设计等专业物流领域有精深研究,自主创新达到国际先进、国内领先水平,在核心技术刊物(国家级)发表论文 1 篇(含)以上或公开出版学术专著 1 部(含,署名前三)以上。 

(3)研发的物流(供应链)服务平台、网络货运平台等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获得国家或省级政府相关部门表彰、认证或推广。

2.管理型人才(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经营管理类人才须为管理企业核心产品、核心技术、核心项目的副总及以上人才,属于既懂技术又懂管理的专业型人才。 

(1)在全球物流 100 强、中国物流 100 强企业及现代物流类上市企业、(准)独角兽企业的总部或区域性总部,或驻蓉大区级、省级分支机构物流领域的副总及以上经营管理人才。 

(2)具有丰富的现代物流或供应链企业经营管理经验,在发展战略、资本运作、市场开拓、模式创新等方面有成功案例或显著成绩的副总及以上经营管理人才。

 (3)担任我市现代物流重点企业、重大项目主要负责人,并在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成都都市圈、西部陆海新通道、供应链枢纽城市建设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三、遴选程序 

(一)推荐申报 

现代物流产业链产业领军人才的推荐分链主企业、产业链上下游关联配套企业、招商引智企业(项目)等类别开展。

1.第一类:链主企业 

(1)企业申报。企业结合主营业务方向,根据现代物流产业链链主企业标准,填写《成都市现代物流产业链链主企业申报表》(附件 1)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经所在区(市)县物流主管部门核实并盖章后,于 6 月 30 日前报送至市口岸物流办。

 (2)确定链主企业。市口岸物流办会同行业领域专家根据链主企业认定标准,确定链主企业名单及分配名额。

 (3)企业开展自评。链主企业根据分配名额、现代物流产业领军人才标准开展内部评选,确定初步人选。 

(4)提交初步人选。初步人选在企业办公地或企业官网公示 5 个工作日后,填写《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建议人选情况汇总表》(附件 2)和《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申报书》(附件 3),于 7 月 20 日前报市口岸物流办审核。

 2.第二类:产业链上下游关联配套企业

 (1)成立评选委员会。由市口岸物流办牵头或委托市供应链协会,联合链主企业、行业协会、中介机构、产投基金、公共平台等组建现代物流产业链评选委员会。

 (2)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人才按申报通知要求填写《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建议人选情况汇总表》(附件 2)和《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申报书》(附件 3),经所在企业审核后,于 7 月 10 日前报企业所在区(市)县物流主管部门审核。

(3)区(市)县审核。区(市)县物流主管部门对推荐人选基本条件审核后,于 7 月13 日前汇总报现代物流产业链评选委员会(市供应链协会秘书处)。 

(4)开展评选。评选委员会结合人才技术水平、业绩成果和经济社会贡献等进行综合评选,确定初步人选。

3.第三类:招商引智企业(项目)

(1)确定推荐名额。市口岸物流办会同市投促局梳理 2022年 1 月 1 日以来现代物流产业链实质性落地运营的重点企业、重大项目、高能级项目和强链补链项目,综合企业(项目)数量、投资额度、规模能级、落地运营等情况,明确具有推荐权的区(市)县名单及名额分配。 

(2)区(市)县推荐。围绕开展促进招商引智优化营商环境行动,各区(市)县物流主管部门和投促部门根据分配名额,对照现代物流产业领军人才标准,从 2022 年1月1日以来实质性落地的重点企业、重大项目、高能级项目和现代物流产业强链补链项目中推荐人才,填写《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建议人选情况汇总表》(附件 2)和《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申报书》(附件 3),于 6 月 30 日前报市口岸物流办。 

(3)市级部门联审。市口岸物流办会同市投促局对企业(项目)情况、推荐人选条件进行审核评选后,确定初步人选。

4.第四类:高层次专家举荐

按照《成都市高层次专家举荐人才办法(试行)》《〈成都市高层次专家举荐人才办法(试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

(三)初审。市口岸物流办对初步人选进行审核,经办党组会议研究后,形成现代物流产业领军人才建议人选名单,报市委组织部。

 (四)复审。市委组织部征求公安、法院、检察院、税务、国安等部门意见,对产业领军人才建议人选名单进行审查。

 (五)公示。采取适当方式对通过审查的拟授人选进行 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六)确定人选。公示无异议的拟授选,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按程序确定为产业领军人才,颁发入选证书。

 四、链主企业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申报人应符合以下全部条件) 

1.企业工商注册在成都市满三年,税务解缴关系在成都,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

 2.企业或企业法人(主要负责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惩戒对象。

 3.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无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或者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况。 

(二)其他条件(至少满足以下 3 个条件)

 1.注册资本,国企 5000 万元以上,其他企业 1000 万元以上。

 2.年度营收,国企 10 亿元以上,其他企业 5 亿元以上。

3.员工数量,国企 500 人以上,其他企业 200 人以上。

 4.上交税额,“十三五”以来国企至少有三年的年缴税额度达到 3000 万元以上或至少有两年的税额达 5000 万元以上,其他企业至少有三年的年缴税额达到 1000 万元或至少有两年的年缴税额度达 2000 万元。享受国家税收减免政策的除外。

 5.行业影响,企业具有较高的行业带动能力,产业链上下游、左右岸关联企业超过 100 家。 

6.项目建设,在成都市投建的物流项目被纳入省、市重点项目库,且项目累计投资(截至 2022 年底)超过 2 亿元。在国际门户枢纽城市建设、国际供应链城市建设过程中表现突出,承担国家及省市相关供应链体系建设试点企业、成都市现代供应链体系建设项目支持企业、受到成都市委市政府表彰的企业以及被评为成都市供应链创新与应用先进单位的企业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在成都市规划建设急需紧缺的功能性、平台类项目的企业,经认定后可予以适当放宽。

 五、有关要求 

(一)区(市)县物流主管部门和有关用人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做好宣传动员、组织申报和审核把关工作,真正把能够补齐短板、攻克技术、引领发展的现代物流产业领军人才遴选出来。

 (二)用人单位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注重加强与本单位人才培养项目的衔接,建立起科学合理的人才遴选机制,将赋予的人才评审权用好,真正形成有利于人才成长的培养机制、有利于人尽其才的使用机制、有利于人才各展其能的激励机制、有利于人才脱颖而出的竞争机制。建立有效的自我约束和外部监督机制,如有用不好授权、履责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发现核实,取消用人单位今后 5 年的人才评审权。

(三)用人单位和个人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区(市)县物流主管部门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如有弄虚作假骗取入选资格,违反职业道德、学术不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一经发现核实,取消申报人今后 5 年的申报资格。

 (四)“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入选者不得再次申报。同一申报人不得重复申报“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多个项目。同一企业不得重复申报“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多个项目链主企业。在管理期内的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天府峨眉计划、天府青城计划、蓉漂计划、蓉城英才计划等国家、省、市重大人才计划入选者,不得申报“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 

(五)请区(市)县物流主管部门、企业按照相应时间节点将以下材料报送至相关单位:①《成都市现代物流产业链链主企业申报表》(附件 1)及相关佐证材料纸质版(加盖鲜章)一式三份及电子版(盖章扫描件及可编辑 Word 文件);②《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建议人选情况汇总表》(附件 2)纸质版(加盖鲜章)一式三份及电子版(盖章扫描件及可编辑 Word 文件);③《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申报书》(附件 3)及附件材料纸质版(加盖鲜章)一式三份及电子版(盖章扫描件及可编辑 Word 文件)(申报书在前、附件材料在后统一装订成册,起脊装订,封面、封底统一用 110 克以上白色 A4 亚光纸胶装,正文用 A4 纸双面印刷)。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成都市口岸与物流办公室:

林老师 61884026、13618018420 

2.成都市供应链协会:

徐老师 18683441007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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